最近在读《德伯家的苔丝》,同时在读《聊斋志异》中的《九山王》,两个故事情节构思中有一处简直惊人的相似,可以对比阅读。
《九山王》说的是曹州有个姓李的家伙,就称呼他为小李子吧。
小李子家里很富有,有个废弃的后院。
某天,一个老头上门来租房子,出的租金很高。小李子奇怪了,我家没多余的房子出租啊?
老翁说:没事,我只要那个废弃的园子。
小李子想,反正是你消费,你说了算。
第二天,村里人就见老翁拖儿带女地搬家来了。大家都奇怪,这可怎么住得下?
就在这个时刻,老蒲又搬出他最喜欢的一个词:以觇其异。
几天下来,那一家人静悄悄的,不知道在搞什么鬼。
突然,老翁上门拜谒说:搬来好几天了,还没正式宴请主人,今天家里办了个派对,特邀请过去喝两杯。
小李子一去就傻眼了,“舍宇华好崭然一新”。照说李家也算富甲一方,可是跟这一家比,立刻被甩出了八条街。
知道这家都是狐狸了。小李子心里各种嫉恨,暗藏杀心。
回去之后,他买了大量的硝硫堆满整个后院,点火,黑烟滚滚,臭不可闻,死狐满地,焦头烂额,不计其数。
老翁进来,狠狠地责骂了小李子,并揭下一句话:如此灭族大仇不可不报。
然后呢?然后就走了。
不是说狐狸生气了,会往家里丢瓦片碎石头的么?
小李子等了好久,没见动静,以为老狐狸也只是打打嘴炮。
当时是顺治年间,一群亡命之徒啸聚山中,朝廷拿他们没办法。
某天,有一个算命先生,人称“南山翁”,来到村里,“言人休咎,了若目睹”。
小李子也找他算命,南山翁一见他,大呼:此真主也。
然后呢?然后南山翁就一路撩拨,一路煽风点火,撵掇小李子参与造反。小李子以为黄袍加身指日可待,自立为“九山王”,封南山翁为“护国大将军”。
兵败,南山翁遁去。
小李子被满门抄斩。
“此真主也。”四个字,让我想起《德伯家的苔丝》第一页的两个单词:Sir John。
第一页说什么来着?
一个五月的傍晚,一条乡间小路上,一个被贫困和酒精折磨得形销骨立的中年男人杰克踉踉跄跄地走着。
突然迎面来了一个牧师,骑着头驴子。
擦肩而过的时候,牧师突然说:约翰爵士(Sir John)。
杰克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俺就是一个走村串户的小贩子,叫我爵士,敢情是戏弄我么?
牧师于是说出了一番话,彻底改变了这个小贩子以及他女儿的一生。
原来牧师在整理郡志的时候,发现这个乡巴佬居然是名门将种德伯氏的嫡派子孙。英明盖世的斐根•德伯是当年跟随法国的威廉征服英国的诺曼底贵族。
本来这家人,父亲做小贩,母亲做洗衣妇,生了一堆的孩子,孩子个个聪明可爱,尤其是大女儿苔丝漂亮懂事,老两口时不时还去村里的酒馆喝点小酒,日子还过得去。
但是,他们一夜之间发现自己居然是全英国血统最高贵的人。
当妈的首先心思活络了,要苔丝去一个富老太婆家攀亲,好嫁个好女婿,成为有钱人。
然后苔丝就遇到了少爷亚历克,三个月后,被他诱奸。接下来,命运一环扣一环,直到最后苔丝杀死亚历克。
《德伯家的苔丝》这部小说妙在命运在第一页就已经扣动了扳机,到最后一页才让祭品轰然倒地。
算命先生和牧师,大体属于同一种职业——命运的指引者,也是连接上天和凡人的中间人。
他们打开欲望的盖子,放出了潘多拉。
德伯家的人何尝不知道,自己家虽有贵族的血脉,其实没落到除了大女儿的身体,什么都没剩下。
但他们还是想用女儿的身体作为唯一的诱饵,去钓一条鱼,扭转命运。结果钓起来的是一头大鲨鱼。
小李子何尝不知道,在盛世之年以螳臂之力去谋反,是注定要灭九族的事?
但是,欲念一旦在心里生了根,再加上一点撩拨,就呈燎原之势,以飞蛾扑火的姿势冲向悲剧的终点。
摘自《今夜,不喜欢人类,我只喜欢你》